研究方法
实验方法
精英级助理裁判员在全场比赛中大约会进行 1053 次活动变化,其中大部分是随比赛发展(如越位线的变化)做出的反应20。因此,助理裁判员必须针对视觉信号(如最后第二名防守队员的位置)做出反应,采取合理的变向动作;这通常要求裁判员尽全力完成连续的侧向往返跑20,21,25。研究表明,助理裁判员离越位线越近,就能拥有更好的视野,以做出正确的判罚,避免产生错误的旗语13,14。因此,变向能力应当被视为合理跑位的前提,并根据助理裁判员的实际比赛需求进行评估和训练13,14,26。变向能力也应当被视为灵活性的功能前提,针对进行中的动作采取变向反应26。在这方面,10-8-8-10 测试是首个被系统性提出的用于评估精英级助理裁判员变向能力的简易场地测试。由于灵活性和变向能力尚未建立黄金标准,因此在这一阶段,可以由专家来判断测试的比赛相关性,并通过定性比赛分析来评估 10-8-8-10 测试的信度19。
10-8-8-10 测试通过研究意大利精英级助理裁判员在正式比赛中的运动模式而定性开发。在开发过程中,研究人员参考了科学报告的精英级助理裁判员平均冲刺距离与冲刺时间,并根据测试可行性进行了调整,以保证数据收集的一致性20,21,25。具体来看,考虑到助理裁判员在前期试点研究中的平均跑动时间以及时间-动作分析所得出的常规单次冲刺时间(2 秒),测试中的正向跑动距离被设定为 10 米20。而测试中的侧向往返跑则是由助理裁判员在比赛中最常用的动作演变而来,旨在与倒数第二名防守球员的位置保持一致。整个 10-8-8-10 测试采用往返跑的形式,起终点设置在同一位置,是为了贴近实际比赛需求,同时便于计时,保证测试的可行性。
在 10-8-8-10 测试中,助理裁判员首先向前冲刺 10 米,然后以 10 米终点线为参照,迅速进行一次 8 米的侧向往返跑,最后快速跑回起点,即算完成测试 (总距离 10 + 8 + 8 + 10 米 = 36 米)。在测试过程中,裁判员每次变向都必须保证前脚接触到参考线(包括 10 米和 8 米参考线)。只有遵循上述程序的测试跑才会被纳入研究分析。在开始 10-8-8-10 测试之前,所有参与者都会提前熟悉测试规则,并进行测试练习。
研究人员从两支裁判员队伍(一级&二级联赛 n = 90;三级联赛 n = 200)中各随机抽取 50 名助理裁判员进行对比分析,检验测试的建构效度。建构效度被用于评估一项测试在区分不同竞技水平的运动员方面的敏感度17,24。但对于分析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准则效度差异,如果不能对可能的干扰变量进行精确控制,就很难解释该差异出现的原因28。为了控制训练对该助理裁判员群体测试可能产生的影响,研究人员有意将本实验设置在赛季准备阶段之后进行。这么做是为了避免不同级别的训练对裁判员体能表现(即 10-8-8-10 测试结果)产生差异影响。在此准备阶段,所有相关的助理裁判员都会共同参与一个训练项目,旨在提高决定执法表现的体能因素20,25。在意大利足球裁判协会(AIA)指定的专业助理裁判员体能训练讲师的帮助下,确保了参与者遵循训练日程。训练负荷以不同体能类别的训练时间为指标,包括耐力、冲刺与灵活性、反复冲刺能力以及柔韧性10,11。
在本实验开始之前,研究人员首先向 20 名现役或前顶级助理裁判员发放了调查问卷,获取其对 10-8-8-10 测试的表面效度评价。调查量表使用 1–5 分的分级,代表测试与助理裁判员比赛表现的相关性(1 = 极低,2 = 低,3 = 中等,4 = 高,5 = 很高)。20 名裁判员对 10-8-8-10 测试相关性的整体评级为“高”(n = 4)和“很高”(n = 16)。
实验对象
本研究的实验对象为 100 名来自意大利足球裁判协会(AIA)的助理裁判员。他们都被任命执法 2009-2010 赛季的意甲和意乙联赛(n = 50,年龄 37 ± 2.9 岁,身高1.78 米 ± 6.9 厘米,体重 74 ± 6.9 公斤)或 Lega Pro (三级)联赛(n = 50,年龄 34 ± 2.0岁,身高 1.77 米 ± 4.9 厘米,体重 75 ± 4.9 公斤)。这些裁判员在各自级别中至少拥有 2 年执法经验,最多 8 年,并且每周至少进行 3 次专项体能训练。所有助理裁判员均在季前准备期末段( 7–8 月)举行的训练营期间接受测试。为避免在测试前几天对裁判员造成不必要的压力,这几天的训练负荷会有所降低,并考虑加入熟悉测试的训练课程。研究人员建议助理裁判员在测试前一天保持正常饮食,碳水、脂肪和蛋白质摄入分别占 60%、25% 和 15%;并在测试前 2 小时内避免吸烟或饮用含咖啡因的饮料。不过,为了避免脱水,助理裁判员可以“自由”饮用其他液体。在了解和熟悉了本研究流程所涉及的益处和风险后,所有参与者均签署了书面知情同意书。参与者可以随时选择退出研究,不会受到任何处罚。在研究开始前,机构研究委员会(AIA 技术部门-体能训练模块)已批准本实验安排。所有程序均按照《世界医学协会赫尔辛基宣言》关于临床研究的实施细则进行。
实验流程
所有测试程序均在一天中的同一时间段进行(上午 9 点至 11 点),环境条件相似(气温 23–26°C,湿度50–60%),无风力影响。10-8-8-10 测试被安排在常规热身的最后进行。热身包括 15 分钟慢跑(劳累系数2–3)、5 分钟静态拉伸和 8 分钟灵活性与冲刺练习(1,7)。每名裁判员共进行 3 次测试,每次测试间进行 2 分钟被动恢复。所有测试均在同一块通常用于体能训练的人工草皮上进行。10-8-8-10 测试表现以总用时为指标,使用遥感光电仪(Polifemo Kit Racetime2, Microgate, Bolzano, Italy)进行计时。为避免过早启动计时系统,裁判员需要将前脚放在光电束后 0.5 米处的线上准备起跑。光电束的高度设置为 0.5 米,左右间距 1.5 米。裁判员自行决定起跑时机。在整个测试过程中,测试负责人(即本研究第一作者)利用强烈的言语激励来诱发裁判员的最佳表现。
为获取 10-8-8-10 测试的可靠性,有 64 名助理裁判员每隔一天进行一次上述测试,共测试 3 次(两个测试日之间进行低强度的恢复性训练);最后利用最佳成绩和平均成绩计算测试的可靠性。
统计分析
本研究结果以“平均值 ± 标准差”表示,置信区间(CI)为 95%。使用 Shapiro-Wilk W 检验验证正态性假设;使用非配对学生 t 检验确定两个竞技水平(即 ARA-B 和 ARLP)之间是否存在显著差异;使用巴特利特检验法进行方差齐性检验;计算效应量(ES)以评估差异的显著性8。
💡 Effect Size (ES) 效应量
< 0.2:差异微小;0.2~0.5:差异较小;0.5~0.8:差异中等;> 0.8:差异显著
使用组内相关系数(ICC)评估 10-8-8-10 测试的相对可靠性;参考 Hopkins15 的研究,计算典型测量误差(TEM)来评估绝对可靠性;使用受试者工作特征曲线(ROC)数据评估 10-8-8-10 测试的敏感度。为了进行 ROC 计算,裁判员根据竞技水平被分为两类(即 ARA-B 和 ARLP)。参考值数据以四分位距(IQR)的形式报告31。根据 Hopkins 等16 的论述,最小有意义变化(SWC)设定为 0.2 倍标准差;显著性水平设定为 5% (p ≤ 0.05)。